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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造假者的隐藏秘密

发布于:2021-01-02

把“打假”变成商业与正义无关,甚至维权和敲诈勒索的界限也不可挽回地模糊了。于是,他们就成了一群徘徊在灰色地带的人。

作者|廖子林

编辑马志学

产|艺邦动力(微信ID: iebrun)

再光鲜的建筑,也有隐藏的角落。

在刚刚结束的“辛巴燕窝打假案”中,著名专业打假师王海呼吁购买燕窝的消费者维权,同时还通过微博发出组合拳,鼓励受害者委托自己维权,但条件是收取50%的赔偿金作为佣金和律师费,打假启动费定为1000元。(亿邦动力《独家揭秘 | 王海打假带货网红的幕后故事、逻辑与计划》)

如果说王海的打假“公司化”是“扬名立万”,那么这几个月赚了“一万块”的散兵游勇就更是五花八门了。社交平台QQ上有大量的专业造假者。不小心被拉进这个团体的林正发现了这个行业的许多“隐藏的角落”。

对他们来说,要在这样一个灰色地带游走和获利,狡猾和阴险是必不可少的。《孙子兵法》在带兵打仗时说,多留是上策,韩信则称赞最后一站,证明少赢多是对的,方法论不同但目标一致,就是要赢。“打假”就像打仗。假货为敌,伪造者恶战。

师傅带徒弟,赔偿五五分

“新人免费带单,五五分下车。”

林正一加入这个团体,就收到了所有的消息。在专业造假者的圈子里,他们形成了一套“黑话”,甚至造假者还把行业黑话组织成一个群档,供新白人学习。文件的名字叫做“名词解释”。

比如“上车”就是别人带你一起打假;“车票”是指在公交车上跟着别人,给别人钱作为福利;“先车后票”就是先获得赔偿,再给予利益;“吃菜”就是在平台上只要求“只退”,即只退不退不赔。

从群里刷屏的新闻来看,这群专业造假者主要从产品标签、宣传用语等方面把握住了“辫子”。并以向工商局和法院举报起诉的方式威胁商家,要求3倍或10倍赔偿作为“封口费”,部分造假者直接提起诉讼索赔。

比如为海淘进口奶粉采购一大笔订单后,以“无中文标签”为由进行索赔;或者产品详情页面包含“most”、“100%”等限定词;比如你拿出保健食品检测证明,“某成分含量超过国家推荐量”,专业造假者要求商品总价的10倍“封存”.

在打假组,不时有“假老人”这样发布信息:

“来两个赔偿,可以下车600/800,车费50,自带本金9.5,下车100%,不下车退车费本金,最后下车给我200。”

随后,小组成员陆续扣了“1”,意思是一起参与打假。

“师傅带徒弟”和“老乡带老乡”是打假圈最常见的搭配。

圈子里,只有能染指打假案的人才有资格做大师,有一条大家都很清楚的“鄙视链”。拿赔偿的看不起吃货,赔偿超过1000元的可以算大额赔偿。

“一般来说,师傅的徒弟是要收费的。我见过1888元。”

向老师学习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得到“消息来源”(问题商品的链接)。大师发现“目标链接”后,会告诉弟子,偶尔会在对等QQ群中分享“情报”。

“那时候只要看到某个产品全国销量上升,那就不好了。肯定是他们(伪造者)买的。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人说。

有一次,一个商人经历了被一个地级市假冒并敲诈了两次后

卖保健品的刘芳了解到,虽然同时被造假的人很多,但不会出现同一个人在同一家店被多次造假的情况。“这应该是他们的规矩。”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《民事诉讼法》,《产品质量法》是他们的入门教材。打假组还提供打假成功案例分析、工商投诉举报模式、赔偿标准等。流行的说法是“要彻底了解这些规律,每月进几万基本不是问题。”

林正从打假组老板那里了解到的标准打假流程是:先和卖家聊天聊一聊,不要直接进入正题,慢慢给商家讲法律知识,同时给卖家时间百度搜索法律术语。聊天气氛极度紧张的时候,他直接说需要依法索赔。

“商家说要举报我,我该怎么办?”小组成员的一句话打破了下午打假小组的沉默,甚至说了几句脏话。

根据林正的描述,该集团的所有者当时说,“销售假货是不可能立案的,法院也不会受理。他(商)说他报警了,你让他拿报警收据。”语气很肯定。

后来,林正不知道打假是怎么结束的,但他留下的印象非常清楚。"打假其实是和商家的心理博弈战."。

“空手套白狼”的生意

刚入行的新人往往焦虑。这时候群主总会得到安慰:“最坏的情况只是退款。”

大多数情况下,他们对“打假、翻车”的担忧都无法抵挡“成本小回报高”的诱惑:

2元货换400赔偿,500元本金煽动封口费2000多,2000件订单赔偿1万多.

经营医疗器械的商人余婷告诉一邦,造假者有一定的水平。最低门槛是“偏激话,虚假宣传,三无”,比如XX,100%,第一,没有正式授权等。而更高级的是商品与描述不符,“成分含量超标/不足”等。

上个月Villi新开的美容店刚开张,就被两批造假者盯上了。

她清楚的记得开业第二天就有大量订单涌入。结果48小时内没有发货,直接向客户支付了货物总价的5%。“钱到手了,客户就退货”。

第二次,造假者直接在后台申请退款,理由是“虚假宣传”。伪造者指出,“抗菌祛瘀”是医学术语,不能用于推广美容产品。他留了个联系方式直接要求赔钱,不然就去工商局举报。"

根据《招商早知道》的报告,时有发生的调换包装、篡改标签、伪造或篡改证据,或者将没有质量问题的“标记缺陷”视为欺诈问题并要求赔偿。

“成本太低了。商家的‘小蝎子’只需要看看产品详情页,然后用键盘打几个字,再和商家拉几个字就可以拿到钱了。”

在商家眼里,专业造假者做的就是不劳而获。

即使初期与商家私下交涉不顺利,专业造假者向工商部门和法院举报后,案件的法院受理费至少也只有几块钱,大部分县镇的法院受理费也只有10元到50元不等。

"如果你胜诉,这些费用将由商家支付."

“他们可以通过使用订单号找到平台客服来获取卖家的个人信息。如果他们拿了这些,就会去法院起诉,或者向工商局投诉。”林正介绍,卖家收到法院传票后,会在3-5天内主动联系(伪造者)。

大部分商家听到自己上了法院或者工商,都会吓一跳。即使商家应诉,维权成本高也是商家面临的现实问题。

“根据

刘芳经常遇到的是,造假者几十年前用法律条文起诉他们,但实际上有更新的法律法规可以证明他们是合法合规的。往往是专业造假者广撒网,趁机造假,看哪个商家先给钱。

刘芳见过的最忙的造假者是“早上有7个法院,都是他告诉的商家。”据媒体报道,很多专业造假者两年内已经提起了600多起行政诉讼。

他告诉义邦:“他们还有各种流氓手段。你来(法院),他们(造假者)就撤诉。两天后,他们会再次起诉。一两个之后,商家折腾不起。”

造假者也很清楚这一点。他们告诉刚入行的新人“订单量很重要,限额合适。如果卖家来了,需要考虑各种费用,担心能否打赢官司。”因为,大部分商家的心理是赔偿金额不大就亏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

“打折赔偿”是推动商家吞声的重要原因。

据商家介绍,一般情况下,只要造假者要求协商或工商调解,就可以还价。最夸张的时候,他可以在要价的基础上打八五折。他(伪造者)要了几千块钱,最后可能用三四百块就解决了。

余婷曾经遇到过“开场七八万,最后一万就解决了。”在她7-8年的创业生涯中,余婷遇到了10多个打假,她说“八成到九成是私了”。

林也出现在打假组,因为“索赔2100元,煎熬一周,最后300元下车”而投诉。假团里,师傅经常教假新人:“不要贪,一万块的赔偿就七成左右。”

变味儿的职业打假

“我这一年被打了几百次,现在好多了,只有个位数。”刘芳回忆说:“2016年之前,只要他(造假者)去工商举报,大部分举报的人都会赢。最后我们亏了钱,上了法院。法院还支持专业造假者。”

以浙江省为例,浙江法院《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》是浙江高院于2015年发布的。2010年,浙江法院仅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386起,2014年达到2735起。

相比之下,起诉淘宝、天猫等平台卖家的案件在2010年才零星出现,2011、2012、2013年不到100起,2014年190起。

刘芳的结论是,专业造假者不是找产品的麻烦,而是找手机(比如产品说明)和手续的麻烦。换句话说,“他们不是为食品安全而战,而是为手续而战,这应该由行政部门进行监督。”

上述白皮书还提到,大多数专业造假者购买假货,并不是第一时间向工商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单位举报或诉诸法律,而是向商家勒索钱财,要求其购买和平;有的人多次购买同一问题商品,多次起诉,试图获得多重惩罚性赔偿。

这种情况在2016年左右开始逆转。

2016年,国家工商总局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,明确将职业造假者排除在“消费者”之外,法院不再支持职业造假者的案件开始出现。

同时,电商平台一旦发现被恶意敲诈勒索的专业造假者的账号,也会进行限制登录、禁止非正常账号等处罚。造假者的经验是:“一个账户最多四次(造假),就会受到(平台)风险控制系统的限制。如果是白数(新数),最多两次。”

慢慢地,“打假氛围变了,”刘芳说。

如今,为了应对仍然少量存在的职业造假和敲诈勒索,商家也根据经验总结出了一套对策:

一方面是防止假冒,比如要求经营者熟悉新广告法,避免使用敏感和非法的de

“如果你遇到一个高级别的造假者,他注意到了你甚至厂家都不知道的方面,比如内容和构图问题,那么你只能‘认命’。毕竟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熟悉一部几千页的药典。”刘芳告诉义邦。

另一方面,可疑的伪造订单在交付后没有交付或被拦截。

如果一个订单的收货手机号是空号或者是没有实名认证的新号,需要发票,收货地址不详细,而且大多放在快递柜或者某家超市,购买数量或者金额太大,仓库和运营人员会比较谨慎,至少去网站查下订单的是不是假货。

据了解,电商卖家自发成立的“反恶联盟”网站包含166万条“缺德”信息,包括造假者、差评者、勒索者、单卖者。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颁布26年以来,商家和消费者都需要清醒地认识到,如果商品确实存在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问题,并且是假冒伪劣的,那么造假者的存在就没有错。

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在《平庸之恶》中写道:邪恶是平庸的,我们两个都可能陷入其中。把人完全同化到制度中,服从制度的安排,默许制度本身暗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的行为,甚至成为此类行为的践行者。虽然他们良心不安,但他们仍然可以依靠系统来捍卫自己对他人和MoMo的行为。

当“造假”变成“打假”时,职业造假者抓住有缺陷的问题,向商家勒索钱财,以盈利为生,不仅背离了立法和保护消费者的初衷,也成为社会制度下的“平庸之恶”。

应受访者要求,文中林正、李慧、余婷、张海、刘方等均为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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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假人 商家 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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