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2P全清 贷方该如何选择?
P2P终于走到了历史的尽头。中国保监会表示,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斗争取得了实质性进展。“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下降,国内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数量从高峰期的5000家左右,到今年11月中旬为零”。
如何理解P2P“归零”?广东融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惠芳表示:“这意味着P2P作为一种商业形式已经消失,网上贷款机构不再实际运作。”
她表示,目前P2P机构专项整治即将完成,现有的P2P要么退出,要么转型。“当然,退出将占大多数,只有少数会转化为小额贷款等其他类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。”
P2P发展的四个阶段
回顾P2P行业十多年的兴衰历史,陈惠芳介绍说,中国网络借贷业务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,即萌芽期、快速发展期、风险爆发期和政策调整期。
第一,萌芽阶段。2007年6月通过拍卖和贷款的方式成立,被认为是国内第一家成立的P2P公司。最早的网贷监管文件可以追溯到2011年银监会发布的《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》号文件,其中写了通过调查发现的P2P的主要问题和风险,并给出了初步的监管措施和要求。“现在来来回回看,这份文件很有前瞻性,里面指出的很多问题,都是后来网贷的重点。”她说。
第二,快速发展阶段。2015年,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制定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总体政策,提出了“鼓励创新、规范风险、趋利避害、健康发展”的总体要求,提出分类指导,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责任,其中同业拆借业务置于银监会监管之下。
第三,风险爆发期。网贷行业爆炸式增长后,风险暴露更加充分。校园贷款、电子租赁、日常贷款和暴力催收等事件促使监管部门加快了对网贷行业的治理。对于网贷业务,“规范化发展”逐渐成为监管的主线。2016-2017年,监管部门陆续出台措施,网贷监管体系全面建立。2017年底开始的网贷整改,是整个P2P行业面临的“大考验”。
第四,政策调整期。2018年4月,网贷备案被确认延期,P2P开始频繁爆发。P2P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8月下发了“108条”文件。根据监管要求,网贷机构应进行三轮自查、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,按照“1 3”框架实施,重点关注资金池、变相自筹、刚性赎回和信息披露。在此之前,已在各地进行了合规检查。2019年《175号文件》明确了主要工作方向是退出机构。同年11月,“83号文件”为网贷向小贷转化提供了出路。但由于巨大的实收资本、股东背景、管理团队等要求,退出仍是主流。
P2P归零后要注意这些风险
“从政策角度来说,网贷归零就是把原来的源头清理掉,国家对金融机构进行强有力的监管。这也意味着在线贷款机构解决金融风险的硬着陆。”陈惠芳说。
P2P归零后,如何处理现有的不良资产备受关注。对此,陈惠芳表示,目前,各行应积极关注网贷平台退出计划。平台一般会根据自身情况给出退出方案,常见的有:一是分期付款,二是实物还债,三是折价债务转换。“贷款人应积极关注平台的资产处置计划,并积极参与vo
客观来说,网贷在市场教育、科技推动金融发展,甚至推广应用电子合同等方面,确实对金融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“网贷归零后,我个人认为对于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很多启示。”陈惠芳说:第一,普惠金融的监管需要系统的监管;第二,普惠金融的政策取向应服务于实体经济,避免“脱离实际”;第三,金融风险要与收益相匹配;第四,完善市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,加大对逃债行为的信用信息威慑;第五,正视科技推动金融业发展的有效性。
